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
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原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以及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晋环许可函[2018]39号),现将《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,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:
项目名称: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
建设地点:清徐经济开发区
建设单位: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公示日期:2022年6月14日-2022年7月11日
联系人:刘经理
联系电话:15835600186
邮箱:GYshtc@163.com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属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1.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.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意见
附件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IUgIf7FLfEpUJg-spFbj9A
提取码:rvo1
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
2022年6月14日